滴露的道歉本质上是危机公关的“假道歉”,而非真正意识到错误,其屡次踩线是系统性价值观失守下的流量算计。
滴露衣物消毒液广告台词出现“我可以不是第一次,但我未来的老婆可不行”“干干净净没被别的男人污染过”等表述,将女性情感经历等同于“污染”,宣扬性别双重标准。
同期另一则马桶消毒液广告台词为“家里有大老爷们的,和公公共用一个马桶的,最好知道这个”,将男性群体直接等同于“细菌源”。
6月20日~21日:争议片段在社交平台引爆,消费者发起抵制;涉事广告从官方渠道下架,但品PG·电子牌方仅以客服“内部核查”回应。
6月22日:滴露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承认审核失职,同时将责任归咎于“第三方达人创作”和“视频片段被拼接截取”。
广告上线前必须经过品牌方多层审核,将问题推给“第三方达人”是经典公关套路,缺乏诚意。
媒体评论指出:第三方制作绝不是企业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品牌方负有最终审核责任。
所谓“批判偏见”的剧情,实际传播效果是强化了性别刻板印象,前半段大量冒犯性台词输出后,反转过于轻飘,观众根本感受不到批判意味。
广告5月24日上线日才因舆论爆发被大规模关注,期间品牌方未主动下架或说明。
6月21日广告已下架,但官方仅以客服“内部核查”应付,直到6月22日才发布正式声明,明显是迫于舆论压力而非主动纠错。
4. 并非首次,已成“习惯性踩线年广告曾出现“被退货=身子不干净”等物化女性PG·电子表述。
2026年6月11日马桶消毒液广告侮辱男性,9天后(6月20日)又发布物化女性广告,被指“9天内骂完男人再骂女人”。
多次同类争议证明这不是偶然审核失误,而是品牌有意将性别对立作为流量密码。
品牌方认为通过制造性别对立、挑动情绪可以快速获取曝光,将冒犯性内容视为“情绪杠杆”和“精准投流”。
法律专家明确指出,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禁止性别歧视)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禁止贬低妇女人格)。
一条商业广告要经过创意、法务、平台等多道审核,却全程无人叫停,说明内部标准只剩“能带货就行”。
品牌声称将“重建审核机制”,但此前多次踩线后均未落实实质整改,公众对其承诺信任度极低。
3. 违规成本过低,纵容反复试探过往争议广告最终以删除了事,品牌未受到实质性法律处罚,导致其有恃无恐。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受理相关举报,但最终处罚力度将决定品牌未来是否收敛。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