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秉承助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开的理念, 将举办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征集新媒体应用案例, 推荐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特点,充分反映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审判权和检察权等。
随着司法公开不断深化,检法系统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将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增强了政法机关公信力的同时,树立政法机关亲民、接受监督、信息公开的良好形象。
光明网秉承助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开的理PG电子文化有限公司念,将举办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征集新媒体应用案例。
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正式启动2月15日,光明网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正式启动,各级检察院、法院可通过光明日报客户端、光明网自荐新媒体应用案例。[详细]
本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进行网上公开征集。 参PG电子文化有限公司与单位可在“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专题内自行下载报名表, 将表填好后发送至邮箱: 报名。亦可关注光明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mw_001)进入活动页面点击报名。
*如开展“未成年普法”(未检工作)“联络代表委员”“自觉接受监督”等活动时,积极在三微平台发布过的相关消息。
*如利用新型手机直播平台做过对本院的活动宣传、利用手机多点连线开展即时视频会议等相关内容。
a. 推荐内容必须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内容必须真实。
由活动指导单位光明日报社、中央政法委信息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 中央网信办移动局以及主办单位光明网,共同组成本次活动评审委员会。
投票规则:同一ID每日可投一次,一次可选10家单位进行投票;为防止恶意刷票行为,投票数据每半小时更新一次;
声明:近日,有不法分子冒充光明网工作人员联系参与单位,请勿轻信。 本次投票活动禁止刷票,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