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互联网中,电信运营商提供无线接入,互联网企业提供各种成熟的应用,硬件制造商则将应用捆绑在移动终端中。对于互联网用户来说,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最大好处便是实现了从“互联网在哪里,人就在哪里”到“人在哪里,互联网就在哪里”的转变。
移动互联网自诞生以来,就不断地探索在LBS(LocationBasedServices,定位服务)、移动SNS、手机浏览器、手机游戏、无线音乐、移动阅读、移动电子商务等领域内的应用。而2006年美国人奥马尔·哈姆伊(OmarHamoui)创建的手机广告系统AdMob则创造性地“捅破”了移动互联网与广告间的那层“窗户纸”,让全世界窥到“颠覆传统营销模式和消费模式之路”的新机遇——移动互联网广告,即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以移动终端(主要是智能手机、PSP、平板电脑)为信息呈现界面的广告活动。不管是苹果公司让开发人员把复杂、互动的广告整合到它们为苹果应用软件商店(APPStore)开发的软件中,还是谷歌公司着重在移动网页上提供广告,都将搅动全球广告行业发生巨大变化。
即使从2006年算起,美国的移动互联网广告至今也仅仅走过将近6年的历程。在这6年里,美国的移动互联网广告走过市场导入期,步入成长期。“成长中”仍是当今美国移动互联广告市场的显著特征。马特·默菲(MattMurphy)与玛丽·米克(MaryMeeker)所编撰的《移动互联网趋势报告(2011)》显示,一方面,成长中的美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试水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品牌越来越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移动互联网广告格式越来越丰富,表现出勃勃生机;另一方面,成长中的美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又遭遇精准投放受限、商业模式仍不十分清晰、移动广告业务尚不能提供持续性营收等“成长的烦恼”。[1]
2010年常被视为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元年。元年的出现既有内部原因,又有外部原因。
CNNIC2010年1月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由于3G手机上网概念的吸引、终端对上网的支持程度逐步完善、用户之间的相互影响、运营商的推广举措得力等方面的原因,截至2009年12月底,手机网民(CNNIC定义指过去半年通过手机接入并使用互联网,但不限于仅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网民)规模达2.3344亿,比2008年12月底1.176亿的规模增长了98.5%。
工信部统计显示,通讯业资费自2005~2010年逐年下降,其中2005年我国电信业务平均资费水平下降了11.47%,2006年下降了13.6%。尤其是自2009年开始,受3G牌照发布的影响,手机上网资费普遍下调。从整体来看,包月套餐的平均价格降低了2/3。[2]
(二)外部原因:研究机构与业内权威人士对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乐观估计及苹果与谷歌并购移动广告平台的举动
2008年,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Schmidt)在“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表示,真正的手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将催生新一代、基于地理方位的信息搜索服务,从而引发一场“深刻的革命”,这场革命当然也会发生在移动互联网广告领域内。
众多研究机构与业内权威人士先后发布的报告与预言描绘了以下处于革命性变革期的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光明前景。
——尼尔森移动业务研究报告(NielsenMobileReport)显示,2009年全球移动广告量增长14.3%,全美手机使用者对移动广告记忆率高达89%,通过移动广告产生的转化率是网站广告的5.3倍,可见手机广告市场蕴藏的巨大商机。随着智能型手机数量不断成长,移动广告将成为趋势,未来的移动广告市场会非常大,前景看好。而长时间通过手机上网与进行在线社交活动的族群,会是品牌广告主锁定的广告目标群。
——在2009年6月举行的戛纳国际广告节(CannesLions2009Ad.Festival)上,微软广告客户和出版商解决方案副总裁斯科特·豪伊(ScottHowe)预计,未来5年内,手机广告将占全球媒体广告开销的5%~10%。
——欧洲战略研究机构IneumConsulting调查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接受新兴技术和智能手机,预计手机广告市场将以年均45%的增长速度在五年内从2009年的31亿美元增至288亿美元。
——英国伦敦顾问公司InformaTelecomsMedia电信和媒体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移动广告的市场规模大概为35亿美元,而到2015年,该市场收入将增长8倍,达到241亿美元。届时亚太发展中地区将是全球营收份额最高的地区,其市场份额大约为30.9%,亚太地区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是中国和印度。
各研究机构与业内专家的预测虽有差异,但总的预测走向倾向相信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将是一个“富矿”区。在这块“画饼”的引诱下,有公司开始“出手了”,其中苹果公司与谷歌公司在移动广告领域的业界拓展具有标志性意义。
2010年1月,苹果公司以2.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移动广告公司QuattroWireless,随后利用其平台创建移动广告网络iAd。同年5月,美国监管机构正式批准谷歌收购AdMob的交易,在这笔交易中,谷歌以7.5亿美元的作价将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公司AdMob收入囊中,以对抗苹果的iAd。作为互联网行业的“领风气之先者”,苹果公司与谷歌公司在移动互联网广告领域内的“排兵布阵”无疑具有“标杆”意义,两大公司的举动不仅坚定着业内人士对移动互联网广告的信心与期待,给“拿捏不准者”吃了颗“定心丸”,而且还吸引世界各地包括中国的众多“追随者”涌向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
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所涉及的对象除同样存在于传统广告产业链中的广告主、广告代理机构与用户外,还包括掌握网络基础的移动运营商、掌握移动终端的厂商、拥有传统互联网广告经营经验与广告客户资源的传统互联网企业及大量基于移动广告技术优势的初创者等。初创者常将移动互联网广告经营作为自己的聚焦业务,而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厂商、传统互联网公司等则将移动互联网广告经营作为一项拓展业务。前者多是借移动互联网广告PG电子官方平台的东风,破土而出,并伺机“待价而沽”;后者则致力于“跑马占地”,以免稍不留意就错失一个新业务增长点甚至被时代抛弃。
移动互联网广告简单来说就是借助呈现在移动终端的应用、网页、客户端而搭载广告,以触达目标消费者的过程。消费者在使用移动设备(手机、PSP、平板电脑等)访问移动应用或移动网页时,便会暴露在移动广告面前。
在移动互联网广告产业链中,广告主是广告活动的发起者,产业链存在的逻辑基础仍在于广告主有购买触达产品、品牌、服务目标消费者机会的需求。移动互联网广告产业链参与者(除广告主与广告受众外)都因掌握了满足广告主该需求的某种核心资源而得以跻身其中:广告代理机构拥有媒介购买、消费者洞察、创意、市场调研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广告网络公司拥有广告展示平台及用户;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拥有绕过运营商,将程序直接呈现在用户移动终端的技术与系PG电子官方平台统;应用广告优化平台拥有监测、比较、报告移动互联网广告数据的技术;数据监测方可提供第三方广告监测数据;移动媒体则是广告信息与受众间的直接界面。
移动媒体界面与传统媒体界面间的不同是导致移动互联网广告产业链异于传统媒体广告产业链的关键点。站在用户角度看,“移动媒体”实际上由移动终端硬件(智能手机、PSP、平板电脑等)与移动终端内容两部分组成。移动终端硬件的背后是移动终端生产厂;移动终端内容已突破传统媒体内容(新闻、娱乐信息)的内涵,发展为包括移动应用、移动客户端、移动网页等移动终端用户所需要的一切移动互联网服务。
移动互联网广告产业链虽然复杂,但以AdMob为模板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最能体现出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特征。
目前中国APP开发者使用较多的移动广告平台主要有:AdMob、亿动智通、易传媒、架势、哇棒、微云、百分通联、VPON等。各平台的基础运营模式与AdMob并无太大区别,差别可能仅体现在广告内容、收款方式、所支持的移动终端系统等方面。正如IT行业资深分析人士温迪所称,“有米广告和AdMob的模式是相同的,可以通过开发者在应用中嵌入的广告条,为广告主对目标受众进行筛选。有米的目的就是提前切断AdMob进入中国的通道,比如针对AdMob以英文广告、Paypal收款、只支持iPhone、Android、WebOS的特征,推出纯中文广告、银行卡网银收款、支持Android、Symbian、WindowsMobile和Java四个手机系统。”[3]
移动应用广告平台一般运营模式可简单描述如下,广告主直接或间接地向广告代理机构、移动广告平台、移动广告优化平台、应用开发渠道(如应用商店)支付费用,以获取触达目标用户的机会。广告主的每一次付费,都用于从相关服务提供者那里购买服务。具体来讲,广告主从广告代理机构购买代理服务、从移动广告平台购买精准投放服务、从应用开发者购买广告嵌入服务、从移动广告优化平台购买效果监测与活动报告、从应用发布渠道购买广告发布与管理服务……总的来看,移动广告活动的主干仍是“广告主—中介服务—媒体—用户”,只不过由于媒体形式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与互联网转变为移动互联终端,因此移动广告活动的中介服务部分新增了移动广告平台、移动广告优化平台、移动应用开发者等一批新角色。在移动应用广告平台一般运营模式中,应用开发者在应用中嵌入广告,移动平台则向应用开发者支付广告收入分成,一般的分成比例为移动平台拿40%,应用开发者拿60%。移动广告优化平台除向广告主提供移动广告活动报告、效果监测数据外,还向移动广告平台与应用开发者提供移动广告管理工具服务。移动广告最终将借助移动媒体到达用户,用户在使用应用的同时,暴露在广告信息面前。
自2010年算起,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仅仅走过一年多的历程,这个市场虽说仍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是“成长中”将是其基本特征。成长中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既受到积极因素的推动,又会受到一些消极因素的阻碍。
CNNIC调查数据显示,2008~2011年,中国手机网民数持续递增,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见表1)。除手机网民数,根据自2010年以来平板电脑的普及情况,可以推断平板电脑网民数近两年也有大规模增加。移动终端上网用户规模的扩大意味着移动互联网广告潜在目标消费者的增加,而潜在目标消费者的增加则会提升移动互联网广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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